中国酒茶网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07-14 20:36:31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2019年第2号
发布日期 2019-04-25 生效日期 2019-04-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农业农村部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修订的相关法规为: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现公布《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韩长赋

2019年4月25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减证便民、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农业农村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农业农村部决定:

一、对17部规章和3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5部规章和3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农业农村部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通报和发布的通知 (农办牧[2019]46号)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9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函 (牧站(牧)函〔2019〕68号)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