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2016-08-01实施】
时间:2019-07-14 20:36:51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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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06-30 | 生效日期 | 2016-08-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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