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批准翅果油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2014年第51号)
时间:2019-07-14 20:36:59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 发布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2014年 第51号 |
|---|---|---|---|
| 发布日期 | 2014-10-30 | 生效日期 | 2014-10-30 |
| 有效性状态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翅果油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使用该原料生产化妆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翅果油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贝类生产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相关推荐

酒业新闻
茶业新闻
食品新闻
酒知识
茶知识
行业展会
茶道文化
茶艺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