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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农办农[2014]40号)

时间:2019-07-14 20:37:00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农办农[2014]40号
发布日期 2014-08-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评审了申请正式登记的农药产品。现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供监督施行。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8月21日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纪要

(2014年7月14日,北京)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评审了申请正式登记的农药产品。会议应到委员36人,实到委员26人,符合《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评审结果有效。

本次会议共评审农药品种24个,其中杀菌剂10个、杀虫剂4个、除草剂8个、植物生长调节剂2个,涉及农药产品40个。评审结果如下:

一、同意吡唑萘菌胺、海洋芽孢杆菌、噻虫啉、唑嘧菌胺、氯氨吡啶酸、苯嗪草酮、土菌灵、氨磺乐灵、甲羧除草醚等9个品种的15个产品正式登记。其中土菌灵、氨磺乐灵、甲羧除草醚等3个产品为专供出口登记,只允许出口境外使用,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

二、暂不同意对氯苯氧乙酸钠、硝苯菌酯、氟胺磺隆、二硫氰基甲烷、嘧肽霉素、唑虫酰胺、氟啶虫胺腈、大蒜素等8个品种15个产品正式登记。主要原因是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申请者可按照农药登记委员会要求,补充相关材料,重新提出申请。

三、不同意苯锈啶2个产品正式登记。苯锈啶原药和制剂均对眼睛有腐蚀性刺激,对施药者存在安全风险,不同意其正式登记。

四、不同意灭菌丹、杀雄啉、氟苯脲、茵草敌、磺草灵、呋草酮等6个品种8个产品专供出口登记。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同意这6个品种8个产品专供出口登记。根据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意见,不再受理和批准专供出口登记,申请者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正式登记。

具体评审意见详见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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