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某外卖餐饮店被立案调查!罚款10000元!

近期
集美区某外卖餐饮店
因“套证、假证”问题
(即用伪造或他人所有的证照来申请并开设外卖网店)
被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店多开,违法经营
前不久,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处理一起投诉举报时发现,涉及投诉的个体户开设有多家外卖网店,而其中一家所使用的证照竟为伪造的证件。
经调查,当事人系通过某平台一短视频博主介绍,得知有“一店多开”的违法经营方式,随后付款并委托该博主帮其伪造证件“一店多开”。
异地通报办假证博主
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该店操作现场环境“脏乱差”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抄报平台下线处置;对于提供假证办理的博主,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在取得证据的情况下已立即通报该博主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
行政处罚
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有关规定,构成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20日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
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置一起食品抽检不合格事件时,发现当事人开设的外卖网店中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非其本人所有,而是该店铺旁一对老夫妻所注册。
据当事人陈述,其曾经接到过某代办中介电话,称能够帮助其采取“套证”手段开设外卖网店,由此便萌生冒用他人证照在外卖平台上开设餐饮外卖店来谋取利润的想法。
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店不合格食品处置复检流程完毕后,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套证、假证等违法行为不仅会破坏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还存在着不少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百姓“舌尖安全”,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行动,以孙厝、软件园三期等外卖店较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查处外卖餐饮脏乱差、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违规入网等行为。
相关法条: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魏晗超
编辑:谢文静
责编:林军 陈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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